大连长海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2023-播报
来源:本地宝
2023-04-06 13:17:08
【资料图】
大连甘井子区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万元/亩
行政区划 | 区片 | 区片 | 乡、镇、街道名称 | 行政村(社区)名称 |
地价 | ||||
长海县 | Ⅰ类 | 4.2 | 大长山岛镇 | 四块石村 |
Ⅱ类 | 3.6 | 大长山岛镇 | 城岭村、小盐场村、小泡子村、三官庙村、杨家村、塞里村、哈仙村 | |
小长山岛镇 | 回龙村、英杰村、复兴村、房身村、乌蟒村、巴蛸村 | |||
獐子岛镇 | 东獐子村、沙包子村、西獐子村、大耗村、小耗村、搭裢村 | |||
广鹿岛镇 | 柳条村、沙尖村、塘洼村、格仙村、瓜皮村 | |||
海洋岛镇 | 西帮村、盐场村 |
备注:
1.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民集体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2.征收农民集体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为40%,安置补助费为60%。
4.批准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和使用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每年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5%给予补偿。
5.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
6.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甘井子区Ⅰ类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